發布時間:2020-03-25 丨 閱讀次數:2840
豫醫械檢〔2020〕10號
各科室:
根據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終止河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急需第二類醫療器械應急審評審批的通知》(豫藥監械注〔2020〕40號)文件精神,經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檢驗業務受理事宜做出相應調整:1、從即日起除已取得應急檢驗通知單或應急檢驗申請表的產品外,終止受理應急檢驗;2、為做好應急檢驗收尾工作,在4月20日之前暫不受理注冊檢驗。
河南省醫療器械檢驗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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